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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體工商戶應當依法核準登記,按照現行稅法正確設置賬簿,進行準確核算。那么個體工商戶需要繳納增值稅嗎?
個體工商戶繳納增值稅嗎?
根據《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實施辦法》(財稅〔2016〕36號附件一)的有關規定,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銷售勞務、無形資產或者不動產的單位和個人為增值稅納稅人,應當繳納增值稅。
單位是指企業、行政單位、事業單位、軍事單位、社會團體和其他單位。
個人是指個體企業和其他個人。
因此,個體工商戶應按規定繳納增值稅。
個體工商戶可以享受免征增值稅嗎?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稅務總局小規模納稅人稅收征收管理公告》(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9年第4號)的相關規定,小規模納稅人進行增值稅應稅銷售,月銷售總額不超過10萬元(一個季度為一個納稅期的,季度銷售不超過30萬元)的,免征增值稅。
因此,個體工商戶為小規模納稅人,符合上述要求的,可以享受增值稅免征。
知識發展: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小規模納稅人增值稅稅率為3%,增值稅稅額按照銷售額(不含稅)乘以3%的征收率計算繳納。因此,增值稅可以通過以下公式計算:
不含稅銷售額=含稅銷售額÷(1+征收率)。
應交增值稅=不含稅銷售額×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