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員登錄
您的電話號碼僅用于注冊登錄,我們采用SSL加密技術,確保您的信息安全,請放心提交。
會員注冊
您的電話號碼僅用于注冊登錄,我們采用SSL加密技術,確保您的信息安全,請放心提交。
從2014年7月1日起,符合相關政策的外輪中小企業可享受增值稅免稅政策。
國家稅務總局、司法部聯合發布《關于國際水路運輸增值稅零稅率政策的補充通知》(財稅[2014]50號),明確規定對符合條件的航運中小企業實行增值稅零稅率優惠政策。
根據財稅[2014]50號文規定,凡取得交通部門頒發的《國際班輪運輸管理配額證》或《國際貨物運輸水路運輸許可證》并通過水路運輸提供國際運輸服務的全境內單位和個人,均適用增值稅零稅率政策。相關中小企業可持上述證明,辦理進口退(免)稅配額確定手續。
相關政策——《司法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貨物運輸與郵政業融合的意見》
體制改革的通知》(財稅[2013]106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