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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標是新產品的標志。中小企業注冊自己的商標,就擁有商標產權。當然商標也可以轉讓。
沒有同價位的,所以很多人代理政府機構兼職做商標轉讓。然后,商標轉讓費是多少,商標轉讓需要辦什么手續?尚彪邊肖為大家解答。
商標轉讓是指商標所有人在注冊商標有效期內,依法將商標專用權轉讓給另一方的行為。
代理政府機構轉售的商標在各個方面都有一些成本。首先是商標持有者的出價。在招標的基礎上,代理政府機構會增加一些公共服務成本。清倉費用要根據不同的商標來計算。買家在購買前需要討論價格。一般來說,代理政府機構的商標投標已經包含了公共服務成本的價格。
關于商標轉讓的手續,《商標法》第三十九條明確規定:“轉讓人和受讓人應當就注冊商標的商標評審簽訂轉讓協議,共同向商標局提出申請。受讓人應當保證使用注冊商標的商品質量。注冊商標轉讓獲得批準后,應當發布新聞稿。受讓人在新聞稿發布后的一個月內享有商標專用權。”
此外,轉讓注冊商標的,轉讓方和受讓方應向商標局提交注冊商標轉讓申請表。轉讓注冊商標的申請程序由受讓人同時辦理。商標局核準注冊商標轉讓申請后,應當向受讓人取得相應的證明,并發布新聞稿。
注冊商標轉讓的,商標所有人應當轉讓在相同或者近似產品上注冊的全部相同或者近似商標;未全部轉讓的,由商標局通知商標評審委員會限期改正;期滿不改正的,視為放棄轉讓注冊商標的申請,商標局應當書面通知申請人。商標局對可能造成誤解、混淆或者其他負面影響的注冊商標轉讓申請不予批準,并書面通知申請人,說明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