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泛的識別不是無效的商標注冊的依據
更新時間:2020-12-01 15:58:17
歐盟法院最近在英國高等法院對Sky訴Skykick案([2018] EWHC 155(Ch))的轉介中發布了裁決,歐洲法院在該案中認為,在商品(在這種情況下為“計算機軟件”)并非無效的理由,但是,這一決定對品牌所有者而言并非完全是正面的,因為歐洲法院還認為,惡意無惡意使用可以成為無效的理由。
背景和程序歷史
Sky,Plc(以下簡稱“ Sky”)在英國高等法院對Skykick,Inc.(以下簡稱“ Skykick”)提起訴訟,理由是其侵犯了SKY形成商標的若干商標注冊。
在辯護中,Skykick指控Sky的注冊無效,原因是Sky的商標規范缺乏明確性和準確性,因為它們的范圍太廣,規范中包括某些明顯不打算使用商標的商品,例如缺乏意圖構成惡意。
英國高等法院的結論是,如果認定Skykick商標有效注冊,則Skykick侵犯了Sky商標。但是,關于Sky商標的有效性問題,它就以下問題尋求歐洲法院的指導:
可以基于商品和服務規范中的某些或全部術語缺乏足夠的清晰度和準確性來宣布商標全部或部分無效嗎?
如果是,商標規范中通常使用的某些術語(例如“計算機軟件”)是否缺乏明確性和準確性,是否會因無效而無效?
當申請涵蓋了廣泛的商品和服務清單而無意將商標用于所有指定的商品和服務時,是否應該有惡意?
是否應由于對所有指定商品/服務不打算使用該商標而惡意地提出申請而使商標無效,或者應僅對受影響的商品/服務全部予以撤消?
在2019年10月16日,歐洲法院司法代表(以下簡稱“ AG”)就這些問題發表了不具約束力的意見,并指出,盡管缺乏明確性和準確性并不是注冊商標無效的理由,但包括非常寬泛的術語可能違反公共政策。
CJEU于2020年1月29日發布決定,解決了英國高等法院轉介的問題,不同意AG在大多數問題上的觀點,并使Sky的注冊有效。
歐盟法院的決定
歐盟法院對第一個問題回答“否”,駁回了這樣的論點,即對商品或服務規范缺乏明確性和準確性是無效的理由。與AG的意見相反,它還認為,由于“公共政策”的概念與商標申請本身的特征無關,因此,不能將規范性術語的清晰性和精確性視為與公共政策相違背,也不能將其視為與公共政策背道而馳。無效注冊的依據。
關于基于惡意的無效,歐洲法院指出,在商標注冊所涵蓋的商品和服務中無意使用商標的商標申請可能構成惡意。但是,它也為確立惡意行為設定了高門檻,即,只有在可以證明申請人試圖壟斷商品或服務類別以阻止或損害其他企業利益的情況下,商標才會被認定為無效。
歐盟法院進一步澄清,如果某些商品或服務確實存在基于惡意的無效理由,則該申請“僅在與那些商品或服務有關的情況下構成惡意”。
最后,歐洲法院認為,歐盟法律并不排除國家法律的規定,即商標申請人必須聲明其商標是與所主張的商品和服務有關的使用,或者具有這樣做的誠意。
歐盟法院沒有解決“計算機軟件”是否特別廣泛的問題。
對品牌擁有者的意義
此決定非常重要,因為品牌和企業可能會失去包含廣泛規格的商標注冊,或者在防御性注冊的情況下,涵蓋所有者從未打算在歐盟使用商標的商品或服務。歐洲法院裁定,基于惡意的無效將僅在特殊情況下發生,即申請人試圖壟斷商品/服務類別以故意阻止或破壞第三方,這在極高的證據基礎上非常有利于品牌所有者。
對于品牌擁有者而言,該決定的一個缺點是,歐洲法院未能理解所有企業現在都以某種方式成為技術公司這一現實,從長遠來看,一般而言,向注冊人授予“計算機軟件”專有權的問題可能會成問題。
到目前為止,現狀似乎一直保持不變,品牌所有者可以繼續遵循起草廣泛的商標規格的慣常做法,以使他們對商標的商業利用隨時間增長和發展。雖然我們可能會發現針對商標所有者沒有計劃使用商標的商品和服務的防御性注冊面臨更多挑戰,但這些挑戰是否能夠滿足通過壟斷方式建立惡意的高證據門檻仍有待觀察由歐洲法院設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