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行進口伏特加的零售商犯有商標侵權罪
更新時間:2020-12-01 15:37:55
蘇州市中級人民法院發現,一家當地進口水貨的零售商,其識別碼已被刪除,其商標侵權和不正當競爭罪名成立,理由是該識別碼的刪除損害了來源識別功能商標。這侵犯了消費者了解產品來源的權利,并干擾了商標所有者對產品質量的控制。被告隱瞞關鍵產品信息并制造假冒進口商的事實構成了虛假廣告和不正當競爭。
背景
保樂力加中國(貿易)有限公司是一系列商標的獨家商標被許可人,其中包括:
絕對的拉丁字符:
絕對漢字:
絕對伏特加(拉丁文):
以下設備標記:
多年來,保樂力加(Pernod Ricard)意識到在中國市場上平行進口的絕對伏特加酒的數量有所增加。平行進口的絕對伏特加酒具有以下特征:
包含裝瓶信息和質量管理跟蹤系統的批號已被刪除。
該瓶子上貼有中文標簽,注明未經授權的進口商和分銷商的名稱。
保樂力加(Pernod Ricard)和ABSOLUT商標的合法商標所有人Absolut公司Aktiebolag以商標侵權和不正當競爭為由,對平行進口伏特加酒的當地零售商提起了民事訴訟。
決斷
蘇州市中級人民法院于2013年10月8日作出判決,判決原告勝訴。法院裁定如下:
被告通過刪除標識符代碼掩蓋了產品的原產地,這損害了產品的完整性并造成了關鍵產品信息的丟失。該行為對消費者和商標所有人均造成傷害,因為:
損害了商標的來源識別功能,侵犯了消費者了解產品來源的權利,并導致產品來源和分銷渠道的混亂和誤認;
它干擾了商標所有者對產品質量的控制,并侵犯了其控制產品質量的權利。
因此,根據《商標法》第52.5條,被告的訴訟構成侵權。
被告通過刪除標識符代碼,隱瞞了關鍵產品信息并創建了假冒進口商,根據《反不正當競爭法》第9條,這構成了虛假廣告和不正當競爭。
被告人在絕對伏特加酒上貼了中文標簽,并印有“ ??”字樣。未經商標所有者授權,在標簽上醒目地標有“ Absolut”(中文)。根據《商標法》第52.1和52.2條,被告的行為構成商標侵權。
被告人粘貼的中文標簽與商標所有人的原始設計不符,這損害了正品的完整性和美學外觀。此外,中文標簽上注明的進口商名稱沒有經過合法注冊。這足以引起消費者對產品來源的合理懷疑。因此,根據《商標法》第52.5條,被告的行為構成商標侵權。
因此,蘇州中院維持了原告的主張,并命令被告:
停止侵權和不正當競爭行為;
賠償原告人民幣100,000元。
該判決現已生效。
評論
在中國,平行進口是一個復雜的問題,因為在中國的法律法規中并未具體解決商標產品的平行進口是否構成商標侵權的問題。
因此,在這種情況下的裁定為該問題提供了指導。關鍵問題是所指控的行為是否有害于商標所有者的利益和權利。如果商標所有者可以證明產品存在質量和安全問題,或者被告的行為損害了商標的來源識別功能或干擾了質量管理,則商標所有者可以采取措施阻止第三方并行進口其商標產品。的商標所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