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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這個月我代增值稅發票預繳稅金,1月份退貨開黃金發票。流程怎么填?這個稅需要單獨退嗎?
捷銳財務:已預繳的稅款,根據公司注銷清算方案“本期預繳稅金”,在本期納稅申報表中填列。在退貨和開具黃金發票的情況下,已經預繳的稅款可以沖抵當期應納稅款,或者申請退稅。
問:當紅字發票正確開具后,是否可以在一月份作廢?過了月怎么辦?
捷銳金融: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修改的通知》(國稅發〔2006〕156號)第二十條規定,“本明確規定中所稱無效的前提也是下列條件:
(1)收到退回發票和扣款的周不得超過賣方投票日的1月;
(二)賣方未抄稅和未記賬;
(3)采購人未經認證或認證結果為“稅號認證不一致”、“專用發票字符和電話號碼認證不一致”。"
開具一般納稅增值稅專用發票后,如公司在投票日取消清算方案但不滿足取消前提,可按國家稅務總局2014年第73號新聞稿的明確規定開具紅字增值稅專用發票。
問:對方已經認證并抵扣增值稅專用發票。由于一些因素,需要開具紅字發票。需要收回藍字發票原件嗎?
捷銳財務: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修改的通知》(國稅發〔2006〕156號)第二十五條規定,“用于抵扣增值稅進項稅額的專用發票,須經稅務機關認證(國家稅務總局另有規定的除外)。符合證明的專用發票作為買方的記賬憑證,不得退還賣方。”
因此,經認證的增值稅專用發票的發票復印件和抵扣復印件不得返還給賣方。